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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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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週一~週五9:00-17:00,例假日休息(如遇例假日,請先以E-MAIL方式連絡,我們將會在上班日儘速處理您的來信)
客服信箱:services@trend-lighting.com
電話:03-3022826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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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寄送時間:完成付款後 2~5 個工作天內送達(不含國定假日及例假日)。
- 送貨方式透過宅配、便利帶或是郵局包裹掛號送達。
- 送貨範圍:限台灣本島地區,注意!收件地址請勿為郵政信箱。(若有台灣本島以外地區送貨需求,收貨人地址請填台灣本島親友的地址)。
- 產品保固/售後服務:提供一年產品保固,若產品本身瑕疵或運送過程導致新品瑕疵,到貨7日內可更換新品。
-
產品保固注意事項:所有產品提供一年保固,如還產品故障等問題時,須自行付費寄回至趨勢照明,維修時間需七個工作
(不含假日),維修完成後寄送費用由本公司負責。 - 若您收到的商品因運送過程產生瑕疵,請來電客服中心,我們將為您辦理換貨。
趨勢照明採終生會員制,除您請求終止會員資格,或有違反會員條款第7條至第11條之情事外,趨勢照明得於該其間內於您指定之目的及範圍內,運用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趨勢照明不會將您的個人資訊提供於無關的第三者知悉。您可以選擇是否願意將您的個人資訊運用在特定的用途上(例如寄送商品型錄、寄送會員電子報等),並僅針對訂購相關之疑問與會員聯繫,不做他途使用,但如因維護社會及公眾安全之需要,經過中華民國政府機關或是檢調單位的合法要求,趨勢照明將協助配合,必要時將提供消費者個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根據消保法規定,消費者均享有商品到貨七天猶豫期之權益;但猶豫期並非試用期,所以,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是全新的狀態、而且完整包裝;請注意保持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否則恕不接受退貨。本公司受理消費者的退換貨,從商品收訖起7天內為退換貨保證期,若超過此期間視同驗收完成不得退換貨。並請所有消費者注意以下事項:
- 退回商品時,請以本公司寄送商品給您時所使用的外包裝(紙箱或包裝袋),原封包裝並貼上易碎品字樣後退回;如果外包裝(紙箱或包裝袋)已經遺失,請您在商品原廠外盒之外,再以其他適當的包裝盒進行包裝,切勿在商品原廠外盒上或書寫文字。原廠外盒及原廠包裝都屬於商品的一部分,或有遺失、毀損或缺件,可能影響您退貨的權益,也可能依照損毀程度扣除為回復原狀所必要的費用。
- 不良品退還經過檢查與測試之後,若發現商品本身並無瑕疵,消費者必須支付所有發生之相關費用。
- 在您收到貨品後如因非人為因素之商品損毀、刮傷、或運輸過程造成包裝破損不完整者,請您儘速通知本公司客服人員,我們會進行商品瑕疵或損壞鑑定,並儘速將新品寄給您。
-
所有要辦理退貨或換貨的客戶皆需 E-mail或來電至本公司客服中心,並提供:訂單號碼,退貨原因,您的姓名及聯絡電話,
E-mail、地址。 - 若您所訂購之商品無問題而您欲退貨,退回的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包括主要商品、標籤條碼、週邊配件,否則本公司有權拒絕接受退貨。
- 若商品因消費者個人不當使用拆卸產生人為因素造成故障、損毀、磨損、擦傷、刮傷、髒污、包裝破損不完整者,或是發票、附配件不齊者,恕不接受退貨。
♦ 商品到貨享七天猶豫期之權益(注意!鑑賞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否則將會影響退貨權限。
退貨3步驟:
- 進入會員專區至”我要退貨”查看所需辦理之訂單,選擇所需退貨品品項。
- 勾選所需退款之產品項品資訊及退款人所需資料。
- 填寫申請完成,請務必列印退貨折讓單及發票連同商品一併寄回趨勢照明。
- 確認收到您所退貨之的商品後,需10-15個工作天進行退款手續(不包含假日),工作天內將款項以匯款方式匯入指定帳戶中。
為簡化及加速取得適合商品的流程,趨勢照明目前暫無提供換貨服務,只有「退貨處理」,請先辦理退貨,再重新訂貨即可。取貨後如有不適合的商品,請於7日鑑賞期內於線上辦理退貨申請,如您購買5組商品,1組不合適/不喜歡,僅需要把不適合的1組退回即可)。
完成退貨手續後,趨勢照明自確認接收到您寄回之商品後,將於10-15個工作天內完成退款,完成退款後,將紀錄於您的會員帳戶之中。
請隨時查看。
請隨時查看。
- 以信用卡付款者: 退貨金額將直接退回付款的信用卡帳戶中。趨勢照明自確認您完成退貨手續後,即向銀行辦理退款事宜,惟因各家銀行作業時間不一,若您的信用卡結帳日介於此期間,以致當月帳單未及時標列出來,則此筆退款金額將顯示於您下月之帳單中,請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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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現金付款者: 完成以上1~4手續後,本公司將於收到商品後10-15個工作天內將款項以匯款方式匯入指定帳戶中。
(限訂購人本人之帳戶)
一般保固條款
在趨勢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保固維修條款下,產品在保固期間內,享有免費維修之權利,產品保修(RMA)相關說明如下:
一、產品保固期限認定標準:
- 購買日起算:視發票開立日為購買日起算保固期限,應檢具統一發票,統一發票內應載明產品名稱、數量等購買資訊。
-
生產日期起算:
(1)依本公司保固登錄系統記載之保固到期日為基準。
(2)生產序號辨識。
上圖紅線所框之前4碼代表產品生產日期,第1、2碼為生產年度; 第3、4碼為生產週次。
範例表示 : 生產日期為2013年第29週,保固涵蓋期間為2013/07/14 ~ 2014/07/14。
二、保固期限:
- 生產日期+ 1年
三、保修範圍:
- 自購買日起或以產品生產序號識別,產品閃爍或無法點亮提供保修服務,本公司對故障產品進行判斷後維修。
- 本公司保留對故障產品維修或更換零組件之權力,並得選擇以新品、良品或功能近似之產品更換之,原產品保固期並不因維修或更換而延長,其保固期間之起算仍以原故障產品之原始購買日為準。
- 針對超過保固期限或不適用保固條款之產品,本公司得於檢視產品後決定是否予以維修或更換零組件,並將就各項維修與更換零組件之服務酌收相關費用。
- 贈品及配件不在本保固範圍內。
四、保修手續:
- 產品有任何問題時,請先與本公司客服單位聯繫。
- 客戶須保留原購買證明文件以資證明。
- 若無法提供原購買證明文件,本公司以產品序號追溯產品製造年月,保固一年。
- 運送與包裝:待修品寄回本公司之費用由客戶負擔,客戶務必將待修品做妥善包裝後連同證明文件,寄回本公司。完修品寄回客戶的運費由本公司負擔。
五、保修不適用於以下情況:
-
因天災(水災、火災、地震、雷擊、颱風等)、異常電壓、自然因素、遇不可抗拒外力或人為破壞、不當、不慎操作使用造成之
損害。 - 使用者自行或委託本公司以外第三人拆卸、改裝或更換產品零件。
-
超出安裝限制允許使用之條件,所造成之不良:
- 使用環境溫度超過40℃,濕度超過80%。
- 使用環境易淋雨。
- 私自拆解、水洗及改裝。
- 使用於直流電源迴路、密閉型或接近密閉型燈具、不符規格之燈具及燈座等所造成之不良。
- 違反產品使用說明。
- 寄送過程中遺失或損壞的責任,均不在保固範圍內。
- 序號標籤損毀、塗改、無法辨認,或與產品不符。
- 其他經本公司維修部門判斷後認定為不正常使用,所造成之一切問題及故障。
本保固亦不適用於產品二手轉賣、轉讓或其他未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而利用本保固為自己或他人營利之行為。上述產品保固條款,
本公司保有以書面或網站修改、說明及解釋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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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保固將依產品上的延長保固貼紙為判斷標準,由客戶自行負保管之責,毀損或遺失則無法補發。
延長保固辨識:
- 上圖紅線所框之12碼序號代表加購之延長保固訂單編號,保固產品以及延長年數依當筆訂單記載資訊為準。
- 延長保固為提供產品寄送、料件維修更換完全免費的服務。
- 延長保固期限為一般保固期限+客戶選購延長年數。
- 延長保固服務保修範圍及限制,請參閱產品『一般保固條款』。
- 延長保固貼紙需保持完整,如延長保固序號與訂單登錄產品資訊不符、標籤損毀、塗改、無法辨認遺失、或有拆卸痕跡,本公司將保留保固認定之權利。